各位研究生博硕士导师: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调整研究生导师津贴、“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学术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我院组织导师填报了相关审核表,经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初步审核,已经完成学院汇总,现请各位导师于9月11日前到文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文1栋305室)校对(此次校对不涉及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导师),如导师无反馈意见,将按学院审核结果上报研究生处审核,因涉及学校人事处导师津贴的发放标准和结果,请老师们予以重视。
文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