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及2015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 2015-09-16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及2015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院(所):
  为加强对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管理,保证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依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决定对
2014年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5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也一并开展。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结题验收
  1、验收范围:
  201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项目。
  2、验收方式:
  各学院研工办将本学院项目结题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培养办。研究生培养办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3、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该项工作,按时收齐本学院研究生承担项目的结题报告(附件2)纸制版及电子版。
  (2)需要延期验收的项目,应向研究生处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的时间,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未提出延期申请又不能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将暂停研究生所在学院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并按照《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3)需提交材料清单:结项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学生结题报告(附件2)一式1份,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和获奖等)复印件一份(学院盖与原件相符章),以上纸制材料请交研究生办公室文一栋305,同时请将结项汇总表以及学生结题报告电子版发送至hswxy2006@163.com。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9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文一栋305处。  二、新项目申请1、申请人资格: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申报名额:各单位按2014年录取研究生数20:1的比例申报,每位研究生导师只能指导博士或硕士资助项目一项(如指导教师有未结项项目则不得指导新项目);3、申报程序:申请研究生请先仔细阅读《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附件5),然后再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4),填写完毕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比例择优推荐。4、需提交材料清单:立项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申请书》(附件4)一式2份,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科研项目证明)复印件一份(学院盖与原件相符章),以上纸质材料请交文一栋305办公室,同时请将立项汇总表以及学生申请书电子版发送hswxy2006@163.com 请各有意愿申报的同学于2015年9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文一栋3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swxy2006@163.com。 

附件1: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项汇总表(18944Bytes)

        附件2: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43520Bytes)

        附件3: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18944Bytes)

        附件4: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77312Bytes)

    附件5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 (39936Bytes)

附: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精神,为我校研究生提供科研机会与条件,促进其开展系统、规范的科研训练,发挥创新优势,发掘创新潜能,提高学术研究能力和科学创新水平,形成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学术水平较高的原创性成果,促进我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特设立“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及管理办法。一、申报对象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已承担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得申报。二、申报条件1、申报者具有较好的科研素质与基本条件。2、申报者所在学院、学科及其指导教师积极支持其创新课题研究工作,能够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保障。3、项目选题或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或围绕重大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申报者具有浓厚的研究兴趣。申报项目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课题,可以与学位论文选题一致,也可以与学位论文不同的选题。4、项目设计科学、规范,论证客观、充分,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性强,且理论、实验、方法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的课题可优先申报。5、一般要求理工科博士研究生在学校科研主管部门认定的T类刊物发表1篇与所申请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学校科研主管部门认定的A类刊物至少发表1篇与所申请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要求有一定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三、项目申报与评审1、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的评审每年一次,一般在9月份。符合申报对象要求的研究生申请、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2、学院按限额申报,由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处。3、由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对获资助者名单进行3天公示,之后公布资助名单及金额。四、项目管理1、资助项目的实施期限为1年。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结题的,经研究生处批准最多可以延期6个月结题,结题后项目承担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2、立项项目按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类别,资助额度为:人文社科类博士生0.8-1.5万元/项、自然科学类博士生1-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硕士生0.5-0.8万元/项、自然科学类硕士生0.8-1万元/项。申请人可根据研究需要提出申请资助的金额。3、项目申请者承担项目研究课题后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4、项目指导教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遵循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规律,认真负责地进行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申请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训练。5、项目课题研究计划需要进行较大调整时,须由项目申请人提出,导师(或导师组)签署意见,所在学院审核,报请研究生处备案。如项目承担者的指导教师调离,所在学院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明确新的指导教师,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继续进行。6、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由指导教师审核,研究生处复核,依照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报销。经费使用范围为:图书资料费、实验材料费、论文发表版面费、调研差旅费、参加学术会议费、打印费、其他与项目研究有关的费用。7、获得科研创新基金资助的研究生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学期间随时可被取消或暂时停止创新基金资助。(一)学术行为不端者;(二)考核不合格者;(三)违反校纪校规者;(四)在学期间休学、退学者;(五)擅自更改实施计划或资助经费使用不当者。8、获得科研创新基金资助的研究生在结题前应以华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及第一作者的身份取得以下成果:博士生科研资助项目:自然科学类博士生必须在本校科研管理部门确定的本专业领域T类刊物至少发表1篇本课题研究的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博士生必须在本校科研管理部门确定的本专业领域T类刊物至少发表1篇或在A类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本课题研究的学术论文。硕士生科研资助项目:自然科学类硕士生必须在本校科研管理部门确定的本专业领域A类刊物至少发表1篇本课题研究的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硕士生必须在本校科研管理部门确定的本专业领域B类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本课题研究的学术论文。9、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研究生处提交《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以及相关材料,由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结题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通过评审可以获得项目结项证书。10、对达到或超过规定任务、成果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优先参加有关评奖活动,并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资格;对达到或超过规定任务、成果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可优先申请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重点扶持资助项目。研究生处将建立相应的资助绩效评估记录,并根据各培养单位资助项目完成情况和科研成果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的资助名额。                     四、其他1、本办法中的成果级别认定均以学校科研主管部门所颁布的、项目申请时所适用的《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为准。2、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情况制定高于以上标准的成果要求和细则,并报研究生处备案。3、获得基金资助研究生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字样,英文翻译统一为“Supported by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Foundation of Graduate School of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未注明上述字样的成果不计入结题成果。4、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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