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机构及专家学者的通知 [人事处 2016-05-17] 各有关单位: 学校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推荐涉港澳研究机构及专家学者的函》(粤府港澳办函[2016]253号),现将函件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研究机构或专家学者申请: 1.推荐类别:涉港澳研究机构或专家学者。 2.推荐要求等具体情况参见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推荐涉港澳研究机构及专家学者的函》(粤府港澳办函[2016]253号)。 3. 请各单位统一于2016年5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研究机构信息表》、《专家学者信息表》的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20101123@m.scnu.edu.cn;纸质版经二级单位审核后,在表头位置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20日前提交至人事处(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606室)。 联系人: 人事处:林老师 联系电话:85215091 国际交流合作处: 傅老师 联系电话:85216962 附件: 1. 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推荐涉港澳研究机构及专家学者的函 2. 研究机构信息表 3. 专家学者信息表 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6年5月16日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推荐涉港澳研究机构及专家学者的函 附件2:研究机构信息表 附件3:专家学者信息表 拟稿:林德丰 | 审核:丁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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