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时间: 2016-11-18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8 10:42:15 点击:19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适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教育部社科司近期将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请各高校做好专家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4.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

  二、专家信息填报要求

  1.对已有专家库进行审核

  专家库中目前所列专家为各高校前一年推荐并经整理后的结果,各高校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本校专家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对入库专家严格把关。对已调离学校或长期不在本校工作的专家,以及因发生学风问题等不符合入选基本条件的专家,务必要从专家库中删除。

  2.核实专家信息

  经审核拟保留的专家,请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填报说明》(附件2)的要求,全面核实专家信息资料,特别是要核实、补充专家的移动电话、E-mail地址等信息,以便及时与专家进行联系。请直接在电子表格上进行核对和修改,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栏目内容和栏目排列顺序。

  3.适当增补专家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荐部分新增专家,推荐新增专家应按照基本条件要求严格把关。重点推荐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长江学者、跨世纪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等。请注意推荐宗教学、考古学、体育学、艺术学、外语小语种、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以及新兴交叉学科方面的专家。

  三、报送办法

  1.社科处将于1118日将各单位现有专家库通过QQ离线发至各有关各单位的科研秘书,请注意查收。如在1118日下午4点前未收到,请通过QQ或来电查询。

  2.本次专家信息表采用新版规范表格填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按要求完整填报推荐的专家信息。温馨提示:填报时const.datsupport.dll文件必须和要填写的excel文件在同一目录下,打开excel后一定要开启宏,有问题先看操作说明和填报说明。

  3.请各有关各单位的科研秘书务必于1212日前将审核修改后的专家库电子版发送至linyi@m.scnu.edu.cnQQ离线发送,邮件主题请标明“**学院推荐专家。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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