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集中办理在编教职工公积金提取业务手续的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7-01-15]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放寒假的通知》(华师办〔2017〕1 号)精神,我办在寒假期间将为在编教职工集中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17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3:00 至 5:00)。需办理此业务的教职工,请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在上述时间段内来我办办理(地址:石牌校区行政办公大楼217室;联系电话:85214186)。 特此通知。 房改办 2017年1月15日 拟稿:杨瑞兰 | 审核:陈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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