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的通知
    时间: 2017-03-15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类)的通知

[社科处 2017-03-15]

文科各单位:

为鼓励我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在2017年继续设立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现将申报和推荐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及金额

1. 青年教师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类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元。

2. 我校限额申报2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年龄限制:35周岁(含)以下,即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申报者和被推荐者须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三、提交纸质申报文件及材料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书(2017年版)》2份。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请推荐者在打印出的申请书中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用);申请书、推荐书请按项目装订成册,不得分离;

2.请将上述纸质申报材料于2017年4月7日前交至社科处304,逾期或材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四、网上申报程序

1.请各校申报人自2017年3月1日起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11.151.90.194/hydjj),认真阅读“通知公告”中的《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奖励申报平台操作手册》,并从“模板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书模板,按照模板《操作手册》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初审通过后,使用学校基金申报管理人员给予的项目编号(作为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后完成数据上传;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书(2017年版)》等材料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旧版本作废不予接收;

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

拟稿:林依 | 审核:刘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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