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社科处 2017-03-28] 文科各学院: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管理办法》,为做好2017年度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研究人员;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实际工作; 3.主持并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中的任意一类项目; 4.有意向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申报项目的课题与已在研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名称及内容雷同者。 (三)项目必须以课题组的方式申请。课题组必须有相对稳定和完整的学术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结构合理,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子课题原则上不要超过5个。 二、资助数量和金额 今年预计评选6项左右具有较强前期研究成果的项目给予培育资助,培育周期为3年,每项资助10万元。 三、遴选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并提供可反映项目学术水平的佐证材料一份; 2.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于5月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送社科处; 3.社科处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答辩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拟立项项目,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并经公示后立项。 联系人:李秀娟 85215762 546544676@qq.com 社科处 2017年3月27日 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 拟稿:李秀娟 | 审核:刘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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