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部分人员发放核增绩效工资的通知
    时间: 2017-04-17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关于给部分人员发放核增绩效工资的通知

[人事处 2017-04-14]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按照省里的文件精神,学校给201412月、201512月工资在册且201612月在职的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发放了核增绩效工资,给离退休人员发放了慰问金。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给以下人员发放核增绩效工资,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1.调出、辞职人员:2014年、2015年在职人员,但201612月前(含12月)调出、辞职的人员。

2.出国访学人员:2014年、2015年出国访学,当年12月暂停工资,返校后补发工资的人员,可补发核增绩效工资。

3.新入职人员(含调入、新参加工作、部队转业等):2014201512月前新入职人员,因各种原因12月份工资不在册的人员,可补发核增绩效工资。

4.岗位变动人员:2014201512月后聘任高一级岗位,当年12月份未按高一级岗位兑现待遇的,可补发核增绩效工资差额。

5.在职去世人员的核增绩效工资、离退休去世人员的慰问金可补发,因涉及到遗产分配问题,具体发放事宜另行通知。

二、发放标准

在职人员按照同类同级人员标准发放。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通知调出、辞职人员填写附表发送至59258924@qq.com,备齐国内工商银行账号(卡或存折)的复印件(注明户名、开户行)后到人事处办理发放手续。

2.属出国访学、岗位变动、调入和新入职人员补发情况的现在职人员填写附表发送至59258924@qq.com,人事处核实后每月汇总至财务处发放。

3.补发完毕,人事处将通过电子邮箱予以反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劳资科陈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85211055

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2 

人事处     

2017411

附表:补发绩效工资情况表(个人申请)

拟稿:陈玉萍 | 审核:程贯平


 
版权所有 ©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地址:中国 广州大学城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邮政编码 :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