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邀请推荐市未保委专业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的函》 [人事处 2017-05-17] 各有关单位: 学校收到《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邀请推荐市未保委专业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的函》(穗未保办函[2017]12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将文件内容传达给本单位教师,并按下列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申请: 一、专家推荐条件、推荐范围:按照穗未保办函[2017]12号(附件1)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专家推荐要求: 1.推荐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方式,各二级单位从教育、医疗、法律、社工五大学科领域推荐咨询专家,原则上各学科领域推荐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 2. 请各二级单位汇总推荐咨询专家信息并填写《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专业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于5月19日(星期五)前提交至学校人事处师资科(石牌校区办公楼603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20101123@m.scnu.edu.cn。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5215091 附件: 1. 《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邀请推荐市未保委专业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的函》(穗未保办函[2017]12号) 2. 《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专业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推荐表》 人事处 2017年5月16日 附件2: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专业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推荐表 附件1:穗未保办函[2017]12号 拟稿:林德丰 | 审核:江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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