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青年文化英才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7-09-14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青年文化英才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 2017-09-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才办〔2017〕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青年文化英才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

(一)遴选名额和基本要求

全省遴选10名。基本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领域有精湛的学术造诣和较大影响力。

(二)申报对象和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德艺双馨、身体健康。

2.有较高学术(专业)造诣,业务成绩突出,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是本界别学术(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有国内外同行承认的有影响的重要成果或代表性作品。

3.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连续全职在广东省内工作2年以上(2015年8月31日起至今),且人事档案关系或社保关系在广东。

本年度领军人才申报评审按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六个界别进行,推荐人选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所在界别具体标准(每个界别具体标准请逐一对照本通知附件《申报指南》)。党校、高校系统推荐人选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技术、文化产业及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研究或技术研发的专业人才。对业绩特别突出、社会公认度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条件。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1.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入选“广东特支计划”后,可参加更高层次申报评选,但不得再参加同一层次其他类别或下一层次申报评选。

2.人才可按属地管理渠道或行业主管部门渠道申报,同一人选不得多渠道申报。

3.我校推荐人选限额是不超过2名,校内每相关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入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且年龄在58周岁以下(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由我校提出并经省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可列为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不占名额。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广东省2017年度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申报书》一式10份(详见本通知附件)

3.附件材料1份。包括附件材料目录,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书中列举的主要项目、成果、奖励、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9月22日前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理论科。

(五)校内评审程序

1.校内评审。经资格审核、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后提出建议推荐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2.校内公示。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委宣传部。

 

二、青年文化英才

 

(一)遴选名额和基本要求

全省遴选20名。基本要求:40岁以下(女性42岁以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发展潜力。

(二)申报对象和基本条件

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投身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学风踏实,艺德正派。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成果突出、培养潜力大的文艺、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特殊人才学历职称不作要求),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42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人事档案关系或社保关系在广东,且全职在广东工作2年以上(从2015年8月31日起至今)。

3.在工作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个人或其代表性作品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创作)项目,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干事创业,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发展潜力大,得到业内认可。

5.党校、高校系统推荐人选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技术、文化产业及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研究或技术研发的专业人才。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1.人才可按属地管理渠道或行业主管部门渠道申报,同一人选不得多渠道申报。

2.我校推荐人选限额是不超过2名,校内每二级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的,由人才所在单位提出并经省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可列为青年文化英才,不占名额。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广东省2017年度青年文化英才申报书》一式10份(详见本通知附件)

3.附件材料1份。包括附件材料目录,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书中列举的主要项目、成果、奖励、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

4.对各项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报送,省委宣传部提出了具体要求,请根据本通知附件《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9月22日前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理论科。

(五)校内评审程序

1.校内评审。经资格审核、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后提出建议推荐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2.校内公示。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委宣传部。

 

联系人:徐能源

联系电话:020-85216422

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527室

 

     校党委宣传部

    2017年9月11日

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申报指南

2017年度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申报书

2017年度青年文化英才申报书

申报材料要求

拟稿:徐能源 | 审核:刘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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