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文学院学术型博硕士研究生 教材选用计划备案的通知
    时间: 2017-10-23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关于做好文学院学术型博硕士研究生

教材选用计划备案的通知

各博硕士专业指导组召集人、各研究生授课老师:

根据学校研究生处关于博硕士研究生教材使用的管理规定,研究生课程凡需要使用教材的(含自编讲义)须经相关程序审批通过,报研究生处备案后,方可用于课堂教学。

因教材备案审批程序需要一定时间,研究生处要求各具体培养单位必须在每年的615日前上报当年秋季开设课程的教材选用计划,每年1215日前上报下一年度夏季开设课程的教材选用计划。这样的话,必然导致具体培养单位报送教学备案时间必须早于课程确定开设时间两个月左右,经研究,为避免我院研究生教材备案出现赶不及上报的情况发生,要求培养方案上设置有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均根据自己授课的实际需要预先填报教材备案表,此备案表一经填报审批完成,原则上将长期适用,直到培养方案有新的修订后再重新填报。

据此,具体通知如下:

第一、各博硕士指导组召集人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附件一)做好本专业授课教师的教材备案敦促工作,特别是涉及授课教师调整的课程(如该课程原课程负责人已经调离或退休等),请召集人具体落实该门课程的教材备案填报。

第二、请各研究生授课教师查阅本专业现执行的培养方案,根据自己负责课程的实际需要填写好附件中的教材备案表(附件二)。

第三、请各位需要填报教材备案的授课教师于2017121日前将填写好的课程备案表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到文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何春华老师处汇总上报(联系电话:39310283/13544388185;联系邮箱:877680176@qq.com)。

 

附件一:文学院学术型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年修订).rar

附件二:研究生教材使用计划表.xls


 

                                                                                                       文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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