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的几个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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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的几个通知

[人事处 2017-10-24]

  有关单位:

今接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学法(以下简称高教法)出国研修项目”几个子项目的通知(附后),高教法专项名额所有类别经遴选后成班派出,被资助人不得调整留学单位,不得延期派出,不得延长或缩短留学期限

高教法项目针对人群为,一是来华留学生管理人员,二是来华留学生全英文授课教师师资培养。项目资助经费由留基委与学校以1:1经费配套,共同承担。

请各单位于2017年111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名(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参加学校遴选,被推荐人申请表必须注明参加高教法及具体子项目的名称,便于学校遴选和推荐。

信息发布人:人事处师资科,文老师,电话85211059

华南师大出国研修群QQ群号365429769

附:

1.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国际学生管理人员的通知

2.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管理学专业教师的通知

3.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经济学专业教师的通知

4.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医学专业教师的通知

5.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工学专业教师的通知

 人事处师资科

  20171024

 2018高教法(LH)遴选文-终171020

拟稿:文媛媛 | 审核:江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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