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广东高校重大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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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广东高校重大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的通知

[社科处 2017-11-1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四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2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8号)精神,做好“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和“广东高校重大科研项目与成果培育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校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2017年省教育厅继续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重大科研项目与成果培育项目的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17年广东高校重大科研项目主要包括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创新团队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依据《关于加强2013年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教财函〔2014〕130号)、《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粤监发〔2014〕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校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和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科〔2014〕2号)及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各类项目的申报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申报。

(二)项目的认定申报限额和要求

各类项目的认定申报限额和要求如下,具体要求见附件1。

1.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及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社科)

我校限额申报4项。

1)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社科)。主要是紧密围绕与我省战略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科学技术重大前沿问题,以及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开展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产出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创新成果;或者开展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提升广东文化软实力。

2)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社科)。主要是紧密围绕我省战略新兴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需求开展研究,产出重大技术创新成果,着力突破我省战略新兴产业前端性、前沿性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或者是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提供有重要价值的产业发展理论、思路、战略、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成果。

3)申报项目须依托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平台,符合我省优先发展的学科和领域。申请人需是省内高等学校正高级在职人员,并有该研究领域居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特别是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担任主持人,如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教育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称号获得者、省部级科研平台主要学术带头人、珠江学者等。

4)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具有对重大项目开展研究必备的平台、设备及其它各种条件。申报项目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研究,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5) 申报项目在研究周期内有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基础研究重大项目要求能产出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原创性成果,如在本学科领域国际知名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获得省部级基础研究重大奖励等。应用研究重大项目要求产出重大技术创新成果或提供有重要价值的决策咨询成果,如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或者被省部级重大规划、重要文件采纳的咨询建议等。

2.创新团队项目(社科)

我校限额申报1项。

1)重点支持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新群体,能以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良好的平台和项目,具有突出的创新成果和较高的创新水平,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

2)申报团队需以国家重点学科或广东省攀峰学科、省部级重点平台为依托,具有承担国家及广东省重大科研任务能力,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学术带头人。
   (4)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课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5)创新团队项目培育期为3年,经培育建设之后,团队有望成为国内同领域具重要影响力的研究群体,争取成为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等。

3.特色创新类项目(社科)

我校限额申报6项。

1)特色创新类项目主要是支持各级各类高校中有潜力的科研骨干在特色领域或方向开展科学研究。项目将重点支持结合经济社会与学校学科发展的需要及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有望成为学科新生长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创新性研究。

2)特色创新类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项目,要求要紧密结合当前我省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以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所面临的挑战、机遇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究。

3)申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项目研究工作。研究队伍结构合理、稳定,科研业绩优秀。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4.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研项目)

我校限额申报6项。

1)本项目面向所有我省在岗高校教师。

2)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我省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

3)申报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4)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5.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社科)

我校限额申报8项。

1)重点支持有潜力的青年研究人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鼓励对跨领域、跨学科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前沿问题的探索。

2)项目申请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3)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三、认定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认定申报方式

本次认定申报工作中,第1、2类项目由各校组织申报推荐、省教育厅组织遴选认定;第3、4、5类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研)、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本科高校可在与省教育厅协商确定的限额内,自行组织申报推荐和遴选工作。

(二)认定申报程序和材料

1.校内初评。提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及电子版至社科处30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1123日。

2.网上申报。通过校内评审的老师会收到社科处的通知,用社科处告知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申报系统http://202.116.224.17,上传申请书和佐证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1129日。

3.最终版纸质申报材料报送。12类项目报送最终版申请书单独1份、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同装订成册1份,345类项目只报送最终版申请书单独1份,截止时间为2017121,逾期恕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

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400-800-1636,service@e-plugger.com

本通知所有申请书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02.116.224.17)下载(无需登陆直接下拉网页可见)。如有申报问题,请在网上查看相关申报说明。

拟稿:林依 | 审核:张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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