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院教育硕士导师及2017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开展实践教学的通知
    时间: 2017-12-08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教育硕士导师、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

  为落实我院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教学要求,加强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环节,密切教育硕士导师与一线教育教学的联系,提高教育硕士培养质量,拟于12月15日上午组织我院2017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及教育硕士导师到广州市真光中学开展实践教学,主要形式为课堂听课、教学座谈,请大家尽量抽空参加。能抽空参加的导师请于12月11日前与韩琼玉联系报名,以便做好具体安排。

             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版权所有 ©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地址:中国 广州大学城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邮政编码 :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