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棠德花苑和棠悦花园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8-02-28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关于开展棠德花苑和棠悦花园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8-02-28]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目前,棠德花苑和棠悦花园公共租赁住房剩余个别房源,现开展剩余房源申报工作,请有租住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  房源情况

     本次剩余房源共有2套,其中,棠德花苑两房一厅1套;棠悦花园两房一厅1套,详情请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 我校在岗教职工(含事业编、预聘制和非事业编人员);

2. 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年龄计算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不受年龄限制;

3.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4.二级单位自聘的非编教职工须由其所在二级单位提供担保,担保事项详见《单位担保书》(附件2)。

三、申请流程

(一)教职工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需要申请的教职工请自行下载“《棠德花苑和棠悦花园剩余房源申请表》(附件3)”,并如实填写表格相关内容,并提交以下资料

1.《棠德花苑和棠悦花园剩余房源申请表》1份;

2.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 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35周岁以上人员提供);

4. 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1份。

注:1.本次申请无需提供《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等证明材料。签订租赁合同后,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对申请人及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自有产权住房、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情况进行核查。若由于申请人未如实申报相关情况,导致需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均有申请人承担。2. 二级单位自聘的非编教职工须由其所在二级单位提供担保,《单位担保书》待签订租住合同时提交

(二)二级单位审核

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单位审批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教职工提交资料

需要申请的教职工请将个人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房改办(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217),电子版《申请表》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scnufgb@126.com,收表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7日

(四)其它说明

1.各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2.已租住学校公有住房的教职工,此次可提交申请,但只能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学校公有住房”中二选一(即:选择签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须退回学校公有住房)。

请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负责通知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房改办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217室;电话:85214186)。 

附件:

1.棠德花苑和棠悦花园剩余房源情况表;

2.单位担保书;

3.棠德花苑和棠悦花园剩余房源申请表。

 

                                                                  房改办

                                                    2018年2月28日

 

附件3:棠德花苑和棠悦花园剩余房源申请表

附件2:单位担保书

附件1:棠德花苑和棠悦花园剩余房源情况表

拟稿:杨瑞兰 | 审核:蓝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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