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我校2018 年新增专业学位(国际商务、社会工作、出版、会计)导师选聘工作,请根据各专业学位新制定的《XX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选聘条例》(请在“研究生处-学科导师-导师遴选”网页下载)执行,校外的同时按照《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华师〔2015〕17号)执行。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本专业学位导师选聘条例对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进行评审,并请于2018年6月14日前将新遴选具备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报送学位办。报送时提交以下表格纸质版各1份:《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名单》(表十),如有兼职导师需附上《华南师范大学申请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推荐表》(表九),及学院公示名单,以上表格及材料均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yjshc15@scnu.edu.cn。 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选聘的相关表格请在“研究生处-学科导师-资料下载”处下载,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专人审核本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的科研成果。 学位办 2018.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