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社科处 2018-07-24] 文科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18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2018年拟立项后期资助项目(含重大项目、一般项目)100项,其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项目占10%。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4)坚持在改进中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3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数为1个,社科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 2.请申报者于2018年8月16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word版); (2)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套,并提交电子版(PDF版本,大小不超过30M)。 3.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4.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受本项目资助出版、发表的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联系人:李秀娟 联系电话:85215752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6544676@qq.com. 社科处 2018年7月24日 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拟稿:李秀娟 | 审核:刘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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