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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篇品味】风雨《洛神赋》(上)
发布者:中国古代散文学会 发布时间:2016-08-17 13:07:16 阅读:  来源:中国古代散文学会

    

撰稿、编辑|孙天冰、区俊欣

 

 

     本篇将分上下两期,转载马伯庸2008年发表在《人民文学》的《风雨<洛神赋>一文,趣谈这一段史事,与各位共飨。文学创作与历史真实有差异,仅作娱乐。

 

 

 

风雨《洛神赋》(上) 

文 | 马伯庸

 

     公元二百二十二年,魏黄初三年。曹植从邺返回封地鄄城的途中,他写下了一篇文章。

 

 

    在这篇文章里,曹植说自己在途经洛水时邂逅了传说中的伏羲之女洛神,极尽描摹这位佳人的风采神姿,字里行间充斥着强烈的倾慕之情。他就像是一位陷入疯狂热恋的年轻诗人,把所能想象到的最美好的词汇,都毫不吝惜地加在这位女子身上。

  这就是中国文学史上赫赫有名的《洛神赋》。其中诸如“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凌波微步,罗袜生尘”之类的描绘,已成为千古名句。

  事实上,在《洛神赋》的背后,还隐藏着一段曹魏宫闱公案。据说曹植对曹丕的妻子甄妃怀有仰慕之情,《洛神赋》里的洛神,其实就是暗指甄妃,曹植借着对洛神的描写,来释放自己内心深处最为炽热却被压抑已久的情感。

  唐代李善在《昭明文选》后的注解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最初想娶甄妃的是曹植,结果被曹丕抢了先,曹植一直念念不忘。在甄妃死后,曹植入朝去觐见曹丕,曹丕拿出甄妃曾用过的金缕玉带枕给他看,曹植睹物思人,大哭一场。到了晚上,甄后之子曹睿摆宴请自己叔叔,干脆把这个枕头送给了他。曹植揣着枕头返回封地,途经洛水时梦见甄妃前来与之幽会,有感而发,写成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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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学角度,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可惜的是它终究无法取代历史的真实。  

 

    历史上的曹丕,是个出了名的小心眼,对自己的弟弟从来欲除之而后快,七步成诗的故事人人皆知。曹植被他死死囚禁在封地大半辈子,最后郁郁而亡。其他兄弟如曹彰、曹衮、曹彪等人,处境也是一样凄惨。

 

   曹丕这种防兄弟如防贼的态度,就连陈寿著史时都有点看不下去,评论说:“待藩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又植以前过,事事复减半,十一年中而三徙都,常汲汲无欢,遂发疾薨。”

 

   这样一个男人,如果知道弟弟觊觎自己老婆,不怒而杀之已属难得,怎么可能还会把老婆遗物拿出来送人呢——何况送的还不是寻常之物,而是暧昧至极的枕头。后世李商隐揶揄这段典故,写了一句诗:“宓妃留枕魏王才。”可见枕头这东西,是很容易让人产生不良联想的。曹丕再缺心眼儿,也不会这么主动把一顶绿帽子戴在自己头上。

    由此可见,李善编得着实离谱,不值一信。所谓曹植与甄妃如何如何,不过是文人的美好想象罢了。

 

   我一直坚信这是历史的真相。可当我再一次读完《洛神赋》的时候,对这个观点,却忽然有些犹豫了。赋中那种情真意切的心绪,那种澎湃浩荡的感情,一千年之后仍旧让人感觉到无比震撼。实在无法想象,曹植歌颂的会是一位虚无缥缈的仙子,在现实里没有任何寄情。

 

   于是我重新开始寻找关于《洛神赋》的一切,不带任何偏见地去审视那段历史。越是寻找,我就越是惊讶,因为这一篇赋背后隐藏的东西,似乎远远超乎想象。

 

   挖掘真相是一项庞大、复杂的工程,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切入点,就很可能会迷失在史料的迷宫里。幸运的是,我找到了这把钥匙,得以开启了通往那个时代的大门。

 这把钥匙,就是《洛神赋》的原名。

《洛神赋》本来不是叫做《洛神赋》,而是《感鄄赋》。历代许多研究者认为,曹植在黄初二年被封鄄城侯,次年升为鄄城王,因此赋成此篇,以兹纪念。

这看起来言之成理,可惜却不正确。汉赋之中,以地名为篇名的并不少见,如《二京赋》、《两都赋》、《上林赋》等等,却从来没有任何一篇是以“感+地名+赋”的格式命名。

 更深一步分析,鄄城在今山东西南,曹魏时属衮州济阴郡;而洛水则是洛阳附近,两处相隔十分遥远。曹植在一篇名字叫《感鄄赋》的文章里,却只字不提鄄城,反而大谈特谈渡过洛水时的经历,这就好像在《北京游记》里只谈黄浦江一样荒谬。

 除非《感鄄赋》醉翁之意不在酒,别有所感。也就是说,这个“鄄”字另有含义。

 心细的人可能会发现,在《三国志》里,这个地名一律直书“鄄城”,如《程昱传》:“张邈等叛迎吕布,郡县响应,唯鄄城、范、东阿不动。”可到了范晔写《后汉书》的时候,每提到鄄城,却都写成了“甄城”,其下还特意标明注解:“县名,属济阴郡,今濮州县也。‘甄’今作‘鄄’,音绢。”如果这个说法正确的话,甄字和鄄字在那个时候是相通的。

 

 这里稍微要涉及到一点古文字知识。“甄” 在当时并不读zhen,按照许慎《说文解字》的记录,甄字的古音是居延切,发音为juan,而“鄄”字读成绢,两字发音完全一致。加上“鄄”字与“甄”字形几乎一样,从垔部,古人将之混写一处,实属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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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来看,甄宓与曹植之间没什么纠葛,最多是后者单相思罢了。好在曹植是个文人,文人总喜欢发言议论,所谓言多必失,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些讯息。凭借这些讯息,我们才有机会揭开迷雾。

  在反复查阅中,我终于在曹植写给曹睿的一封书信中,发现了一条微弱的线索。这条线索非常晦涩,可当它从历史尘埃里被拎起来以后,我却发现它所牵连出来的,却是一连串令人瞠目惊舌的真相。

  曹植是一个有雄心的人,他对自己被软禁而无所作为的境况,感觉到非常郁闷。史书上说他“常自愤怨,抱利器而无所施,上疏求自试”,意思是曹植觉得自己的才干没有得到发挥,经常上书希望能为朝廷做点事。

  哥哥曹丕没给他这个机会,侄子曹睿也许还有的商量。于是,在曹睿即位后的第二年,曹植给曹睿上了一道疏。在他的这份疏里,曹植挥斥方遒,慷慨激昂,嚷嚷着要杀身靖难,以功报主,实在是一篇文采斐然的好文章。其中有这么一句:

  “臣闻明主使臣,不废有罪。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

  这句话不太好理解,里面一共用了四个典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典出秦将孟明视和鲁将曹子,这两个人屡次打了败仗,却始终受到主君信赖,后来发愤图强,一战雪耻。“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其中盗马典出秦穆公。秦穆公的一匹马被山贼偷走,他非但没生气,反而说吃马肉不喝酒容易伤身体,于是送了坛酒给这些偷马人。山贼们很受感动,在秦、晋交战中救了秦穆公一命。因为前句已经用了秦,而秦君为赵姓,所以这里用了赵字互文。

  以上三个典故,都是古籍里常见的。真正有意思的,是第四个典故:“绝缨。”

  绝缨这个典故出自楚庄王。据《说苑》记载,楚庄王有一次宴请众将,日落不及掌灯,席间漆黑一片。有人趁机对楚庄王的姬妾动手动脚,姬妾急切间扯下他的冠缨,告诉楚庄王说只要点起灯来,看哪个头上无缨的,就是骚扰者。楚庄王却吩咐众将把冠缨都扯下来,然后再点起火把。数年后,楚庄王表彰一位杀敌极其勇敢的将军,将军坦承就是当年绝缨之人,为了报答主君宽厚之恩,方舍身杀敌。

  臣子给主君上疏的时候,这个典故是不能随便乱用的,否则就是诸葛亮所说的“引喻失义”,让人怀疑你对主君老婆起了不良念头。曹植忽然抛出这个典故,本意是想向曹睿表明自己上阵杀敌的强烈意愿,可也等于是堂而皇之地向曹睿表明,他曾经和皇帝的妃子发生过类似“绝缨”一样的关系。这位妃子,只能是甄宓。

  紧接着这个典故,曹植又写道:“臣窃感先帝早崩,威王弃世,臣独何人,以堪长久!”这句话就近乎赤裸裸的威胁了:“我兄弟曹丕已经死了,曹彰也挂了,我算什么人,居然能苟活到现在。”重点就在于“臣独何人”四个字的正话反说,明明是在向曹睿强调:我是因为有特殊理由,才能活到现在。而这个理由,曹睿应该是十分清楚的。

  曹植怕自己这份奏章不被通过(原文:“植虽上此表,犹疑不见用”),不忘最后补了一句:“呜呼!言之未用,欲使后之君子知吾意者也。”这句话表面上是递进关系,其实是一个伪装了的虚拟语态。不是“就算我的奏章没被采用,也好歹能让别人知道我的心意”,而是“如果我的奏章未被采用,那么别人可就会知道我的心意了”。

  在这封信里,曹植用“绝缨”这个典故来提醒曹睿:我和甄宓之间发生过类似“绝缨”的事情。对照接下来那两句语带威胁的口吻,所谓“绝缨”事件恐怕不是什么儿女私情,而是不能宣之于口的机密之事,这件事不仅牵扯到曹丕、曹彰之死,而且还是曹植这么多年来的保命符。

  所以曹植才在最后向曹睿开出条件:如果“言之未用”,那么我可就要“使后之君子知吾意者”。

  曹植不愧是一代文豪,这封信是一个相当有技巧的隐晦暗示。在其他任何人眼中,它不过是篇言辞恳切辞藻雅驯的文章,唯独曹睿才能读懂其中的微言大义。

  而曹睿是如何回答的呢?他的回信没有记录,不过曹睿很快就下诏,把曹植从雍丘徙封到了东阿。用曹植自己著作里的描述,雍丘是“下湿少桑”,而东阿则是“田则一州之膏腴,桑则天下之甲第”。可见这一次的徙封,不是出于猜忌,而是破格优待。

  面对一位藩王的威胁,皇帝非但没有采取报复手段,反而下诏优容待之,这在曹魏时代简直不可想象。如果曹睿不是心胸宽广的圣人,那只能说明他是心虚了。这样一来,也能够解释为何曹植写成《感鄄赋》之后,曹丕明知其情,却毫无反应。他是不敢反应,因为他和自己儿子一样心虚。

  曹植一提甄宓的名字,这两位帝王就讳莫如深。可见曹植和甄宓之间,绝非毫无交集,这个交集,就是奏章里所谓“绝缨”之事

  史书上没有曹植和甄宓接触的记录,不过却可以通过两人的履历来加以印证。

  建安二十一年年底,曹操东征孙权,当时随他去的有卞夫人、曹丕,还有甄后的两个孩子曹睿与东河公主。甄后却因为生病,留在了邺城。而同时留在邺城的,还有曹植。

  本来这也没什么,你住你的太子府,我住我的藩王邸,两不相涉。可曹操在出征之前,却对曹植说了一番奇怪的话:“我当年做顿邱令的时候,是二十三岁,回想起当时的所作所为,现在无愧于心。你今年也二十三了,可要自己加油啊。”(“吾昔为顿邱令,年二十三。思此时所行,无悔于今。今汝年亦二十三矣,可不勉与!”)

  曹操二十三岁做了什么事情呢?他大造五色棒,巡游街道,看到有犯禁之人,无论有无背景,一律活活打死。显然,曹操是希望曹植也这么做。

  这就奇怪了。曹操当时所处的环境,是汉末混乱时期,豪强横行,有此一举理所当然。可建安二十一年的邺城,治安相当良好,能出什么事?

  除非曹操嘱咐曹植留神的,不是什么治安事件,而是政治事件甚至叛乱。所以曹操拿自己在顿邱令任上的所作所为做例子,勉励曹植拿出狠劲来,该出手时就出手。曹植在此时所扮演的角色,相当于内务部或者安全局的最高领导,在曹操和曹丕远征期间确保大后方许都、邺等几个重镇的安全。

  而这时候甄宓在做什么呢?《魏略》记下了这样一件小事:曹操在这一次东征时,不光带着自己老婆卞夫人,还带走了甄宓的一儿一女。一直到次年的九月,大军才返回邺城。卞夫人回来以后看到甄宓光彩照人,很奇怪,问她说你跟你儿女离别这么久,应该很挂念才对啊,怎么反而容光焕发更胜从前呢?甄宓回答说:“有您照顾他们,我还担忧什么呢?”(“自随夫人,我当何忧!”)

  这个心态是很可疑的。儿行千里母担忧,儿女随军出征,就算是有可靠的人照顾,当母亲的最多是“不担心”罢了。可史书上描述此时甄宓的状态,用的词是“颜色更盛”。注意这个“更”字,说明甄宓的面色,比与儿女离别时更加光彩照人。换句话说,自从建安二十一年她公公婆婆丈夫儿女离开以后,甄宓非但毫不担忧,反而一直很高兴。

  人逢喜事精神爽。本该“不担心”的甄宓,却变得“很高兴”,说明甄宓高兴的,并不是儿女出征一事。那么她到底在高兴些什么呢?

  在这之前,曾经有一次卞夫人随军出征得了小病,甄宓听说后彻夜哭泣,别人告诉她只是小病已经痊愈了,甄宓继续哭,不相信,说这是卞夫人安慰自己。一直到卞夫人返回邺城,甄宓望着她哇哇大哭,说这回我可放心了,把卞夫人感动坏了,连连称赞她是孝妇。

  这两件事都是相当高明的马屁,高明到有些肉麻和做作。就连裴松之都质疑说:“甄后言行之善,皆难以实论。”因此这些行为说明不了甄宓是孝妇,只能证明她有智慧,工于心计。她越是处心积虑地讨好卞夫人,越证明她是在掩饰些什么,图谋些什么。

  建安二十三年春正月,太医令吉本、少府耿纪、司直韦晃等人在许都发动叛乱,杀死了长史王必,最后被严匡平定。这起叛乱规模不大,影响却不小。它发生在刘备与曹操在汉中大战之时,关乎曹魏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这已经不能用警卫疏失来解释。

  这种叛乱,必然是经过了长期酝酿、筹备和组织。所以它虽然爆发在建安二十三年,策划却应该是在更早的时候。

  比如建安二十二年。

  在二十一年底到二十二年中这段时间,邺城的太子妃恰好正因为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即将完成而变得特别高兴。这两者之间,很难说没有什么因果联系。更何况,吉本和韦晃都是常山人,与中山籍贯的甄宓是同乡。

  这等规模的叛乱发生在肘腋之间而官府全无觉察,内务安全的最高负责人曹植难辞其咎。可是,曹植虽然贪杯,却并非庸碌之徒,手底下还有杨修、丁仪、丁廙兄弟这样的干才,为什么还是让这起叛乱发生了?

  回想起曹植在给曹睿的奏章里说的“绝缨”事件,这个事件恰好可以把这一切疑问都串起来。

  甄宓很清楚曹植对自己的感情,并且敏锐地觉察到这种感情是可以利用的——还有什么比控制安全事务最高负责人更有效的叛乱策谋呢?

  当时的邺城,曹操、卞夫人、曹丕都不在,为甄宓提供了绝好的环境。她只需要略施手段,曹植这个多情种子就会不顾一切地钻入彀中。于是“绝缨”事件发生了,谁绝谁的缨,这很难讲,我们也无从揣测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看到的只是结果。结果就是曹植玩忽职守,邺城与许都的治安变得漏洞百出。让吉本等人从容钻了空子,以致酿成大祸。

  这个贯穿建安二十二年的阴谋,就是绝缨事件的真实面貌。那么一个大致结论便可以得出来了:甄宓,应该就是这起叛乱的幕后推手。因为只有她,才能让曹植弃父王的嘱托于不顾;也只有她,才能整合那么多河北同乡,来发动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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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宓在建安二十二年安排好了一切,亲手种下这些叛乱的果实,然后兴致盎然地看着它们发芽、结果。

  可是,我们现在知道的,只是一些发生过的事实,而这些事实背后隐藏的东西,始终还遮盖着重重的迷雾。每一个阴谋,都会有它的动机和目的。甄宓不是疯子,她如此处心积虑,究竟意欲何为呢?

要厘清这个问题,我们须得从“绝缨”事件的后果开始说起。


曹丕和曹植对于太子之位的争夺相当激烈,原本曹操更倾向于曹植,好几次差点就定了他当太子,可曹植的不修行检始终让他心存犹豫。在建安二十一年,曹操出征前对叛乱有所预感,所以有意把镇守后方的重任交给了曹植,算是对他的最后一次考验。如果曹植顺利通过,那么太子之位几无悬念。

  但吉本的叛乱,彻底断送了曹植的太子之路。曹操在吉本叛乱后,十分暴怒,杀掉了汉献帝身旁一半的大臣。这种心态,也是对曹植失望的一种反映。

  可这起叛乱本身,却透着蹊跷。我们

我在《史记》里也找到了相同的记载。既可以写成“晋伐阿、甄”(《司马穰苴传》),又可以写成“膑生阿、鄄之间”(《孙膑传》),可与《后汉书》同为辅证,证明甄、鄄二字,从两汉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可以通用互文的。

曹植既然志不在鄄城,“鄄”又和“甄”通用,那么《感鄄赋》其实等同于《感甄赋》。这个“甄”字究竟指的是什么,指的是谁,不言而喻。

 黄初元年,甄妃触怒曹丕,因此失宠;就在同一年,曹植莫名其妙地写了一篇《出妇赋》,中有“痛一旦而见弃,心忉忉以悲惊……恨无愆而见弃,悼君施之不终”之句,句句暗扣,似乎已有所指。其时曹植本人没遭遇什么变故,突然发此感慨,究竟为何,不言而喻。

黄初二年,甄妃在凄惨中去世;就在同一年,曹植的监国谒者灌均给曹丕上了一份奏折,密告“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于是曹植被贬为安乡侯,次年又被远远地撵到了鄄城。到底是什么事情能让曹植心神大乱,以至于醉酒闹事到“劫胁使者”这么失态,同样不言而喻。

 如果这些证据都还是捕风捉影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事实,却是明确无疑:曹丕与甄妃的儿子曹睿即位之后,下诏改《感鄄赋》为《洛神赋》。若不是怕有瓜田李下之讥,对自己母亲名节有损,我想曹睿也不会特意去关注一篇文章的题目。

可见曹植写赋借洛神之名缅怀甄妃一事,基本可以定案。李善之说,有本可据,只不过他加了太多的虚构细节渲染,反而削弱了这个说法的可信程度。

也许这时候会有人要问,你绕了一大圈,除了论证出曹植确实对甄妃怀有感情以外,岂不是一无所得吗?

 并不是这样,这只是一个开始。

 现在我们清楚了,《洛神赋》中的洛神,就是甄妃的投影,曹植在赋中表达的,是对甄妃的深切眷恋之情。那么接下来,一个巨大的矛盾便缓缓浮出水面。

 曹丕是识字的,文章写得极好,与曹操、曹植在文学史上并称三曹。曹植在甄、鄄二字上玩的这么一个浅显的文字游戏,根本瞒不过曹丕的眼睛。前面说了,曹魏对藩王的限制,是极其严苛的,稍有举动就会被无情打击。面对这么一个小心眼的哥哥,曹植还敢写这种调戏嫂子的东西,莫非他不要脑袋了么?

 

事实比猜测更为离奇。《感鄄赋》面世之后,史书上没有记载曹丕对此有任何反应,也没对曹植采取任何措施。要知道,在前一年,明明曹植喝醉酒了,监国谒者都要打小报告给曹丕。曹植这次公然调戏到了自己媳妇头上,曹丕居然无动于衷,实在太不符合逻辑。 

当两段史料产生矛盾时,要么是其中一段史料是错误的,要么是两者之间缺乏一个合理的解释。

 

《三国志》的记载是可信的,而《感鄄赋》也是真实的。既然两者都没问题,那么只能是解释方法的错误。也就是说,围绕着《感鄄赋》,甄妃和曹丕、曹植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夫妻二人加一个“精神第三者”这么简单。

 

 简单介绍一下甄妃的生平。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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