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会议、双边及港澳台学术会议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前期准备与沟通,制定会议方案。国际会议应至少提前4个月进行申报,双边或港澳台学术会议应至少提前2个月进行申报。
2、申报方式取消原来的线下申请、纸质材料审批的方式,改为网上申请、在线审批。网上申请的路径为:综合服务平台à网上办事大厅à外事服务à二级单位主(承)办涉外会议申请表。
会议申报经办人在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上填写申报信息,包括会议主题、会议目的、会议计划、经费预算等。申请表单填写完整后,提交至校内经费负责人审批。系统会将申请表单流转至各个相关单位(会议申请单位、校办、社科/科技处、宣传处、国际处等)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
3、如果:
Ø 该会议是双边会议,申报单位则可以开展会议准备相关工作,按照计划举办会议;
Ø 该会议是国际会议或港澳台会议,则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将申请文件行文提交学校发文,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并同意后,申报单位则可以开展会议准备相关工作,按照计划举办会议。
4、会议结束后,请申报单位在两周内填写《国内举办国际、双边及港澳台学术会议统计表》和文字总结电子版发送至wsh3@scnu.edu.cn。
三、咨询单位和联系方式
国际会议或双边会议相关咨询请联系合作交流科,电话:020-85211065,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15。
港澳台会议相关咨询请联系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话:020-85216962,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