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孔子学院管理办公室(合署) 2022-03-16]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来华留学工作,落实我校“十四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切实提高我校来华留学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留学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
请已招收留学生的学院按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等文件要求,对照附件准备相关材料,并于3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盖章后的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wsh9@scnu.edu.cn。
此次评估工作与各培养单位留学生招生培养资格认定密切相关,请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来华留学生培养质量评估(请前往“国际交流”栏目下的“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联系人:李宁,85215052。
国际交流合作处、招生考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