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卓越教师“4+2”模式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0-05-22]
教学〔2020〕27号
各有关学院:
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卓越教师“4+2”模式硕士研究生遴选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推荐指标和招生指标
从2021年起,卓越教师“4+2”模式硕士研究生的推免指标和招生指标均单列,不占学院指标,由学校层面统筹安排。
二、关于招生类型和招生专业
为保留卓越教师“4+2”模式硕士研究生教学研究的学术特长和培养特色,继续保留学术型招生。每个参加“4+2”培养模式的专业需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
三、材料提交时间
各学院请于6月15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材料提交教务处。其中,纸质版提交到石牌校区办公楼209室,电子版提交到hsjwc@163.com。
其他事项按照原通知(教学〔2020〕15号)执行,请各相关学院知照。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1日
拟稿:彭上观 | 审核:赵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