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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1年卓越教师“4+2”模式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6 16:24:57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关于2021年卓越教师“4+2”模式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0-05-22]

 教学〔2020〕27号

 

各有关学院:

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卓越教师“4+2”模式硕士研究生遴选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推荐指标和招生指标

从2021年起,卓越教师“4+2”模式硕士研究生的推免指标和招生指标均单列,不占学院指标,由学校层面统筹安排。

二、关于招生类型和招生专业

为保留卓越教师“4+2”模式硕士研究生教学研究的学术特长和培养特色,继续保留学术型招生。每个参加“4+2”培养模式的专业需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

三、材料提交时间

各学院请于6月15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材料提交教务处。其中,纸质版提交到石牌校区办公楼209室,电子版提交到hsjwc@163.com。

其他事项按照原通知(教学〔2020〕15号)执行,请各相关学院知照。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1日

拟稿:彭上观 | 审核:赵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