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壮大我院学生党员队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充分发挥党校作为组织战斗堡垒的作用。学院党委分党校决定举办第3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2.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在2.8以上(含2.8)且无不及格科目。
3.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和支持校、院、年级以及班级的工作。
4.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形式
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要求,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形式包括开班仪式和党课培训两大部分。
三、培训时间安排
开班仪式拟定为10月24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要求
本次培训总学时不少于8学时,考核分课堂学习、读书报告和结业考试三部分,各方面合格者予以毕业,并由党校统一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
五、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严格要求自己,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分党校各学习班以年级为单位组成学习小组(以年级为小组),并指定1-2名同学做组长,负责组织学员参加学习,认真做好小组管理工作,协助党校完成培训任务。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党委分党校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