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科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7 19:27: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科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社科处]


文科各单位、各部处: 

2019年度社科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位老师认真对待,并按下列要求做好社科成果统计工作。  

一、统计方法

为科学有效地进行社科成果数据管理,社科处“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现正式启用。为做好统计数据的平稳过渡,今年暂要求两种数据填报方式同时进行。

(一)登录综合服务平台,在“常用应用”中,点击“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入系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报

(二)同时在通知附件下载填报表格,填好后发送学院科研秘书邮箱,由学院汇总后上交社科处;

二、统计内容

(一)机构类(由学院填写)

指各单位现有建设的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包括:

A、教育部文科基地;B、省级文科基地;C、市级文科基地;D、校级各文科科研机构;E、其他

(二)经费类(由学院填写)

指各单位用于科研投入的专项建设经费,如高水平大学科研条块投入经费、科研奖励等(不含纵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三)人员类(由学院填写)

指各单位从事社科活动的人员

(四)项目类(由各位教师填写)

1.纵向项目:上级社科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计划(规划)、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广州市项目以及省厅局级项目。

2.横向项目: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项目,申请文件课题立项通知中没有华南师范大学署名的纵向项目,由承担单位转拨我校的子课题或外协经费一律按横向项目对待。

不包括:教学研究类项目

(五)成果类(由各位教师填写)

1.学术著作    

A、专著;B、编著;C、教材;D、工具书和参考书;E、古籍整理著作;F、译著;G、电子出版物;H、译文

2.学术论文

A、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

     B、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

C、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

3.研究或咨询报告

A、国家级采纳成果;

B、省级采纳成果;

C、市级采纳成果;

D、县级采纳成果。

4.创作类成果

A、音乐类成果:表演、获奖类项目及发表类作品;

B、美术类成果:展览、获奖类项目及发表类作品;

C、体育类成果:表演、获奖类项目;

D、文学类成果:获奖、发表类作品。

(六)获奖类:上级政府部门评选的获奖成果,包括部级、省级和市级获奖成果。(由各位教师填写)

(七)学术交流(由各位教师填写)

A、学术会议;B、会议论文;C、学术交流

(八)专利(由各位教师填写)

三、时间范围

本次仅统计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各类社科成果,纵、横向项目以项目立项时间为准;学术著作以出版时间为准;学术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研究或咨询报告以各级政府机构采纳时间为准;获奖成果以获奖时间为准;创作类成果以演出、展览、发表及获奖时间为准;学术交流以交流的时间为准。

四、相关要求

(一)政府成果奖:社科处已有备案,无需填写

(二)为确保每项成果只统计一次,横向项目、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研究或咨询报告、创作类成果、非政府成果奖、学术交流等成果,仅限第一负责人或作者填写,合作者的信息将由第一负责人或作者统一填写,其他合作者不需要重复填写;第一负责人或作者为校外人员时,由校内的第一负责人或作者负责填写。

(三)多次获奖的成果仅限填写获奖等次最高的一次奖励,多次展览、演出的创作类成果仅限填写级别最高的一次作品,其他获奖情况在备注栏填写。

五、材料填报

(一)各学院、部处教师通过“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同时下载“2019年社科成果统计填报表(通用版)”填报。

(二)文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科院等单位的老师,请同时下载“2019年社科成果统计填报表(创作类)”进行填报。如无创作类成果,可不填此表格

(三)请务必按表格提示要求填报,务必做到数据准确,真实,有效。

说明:今年社科成果统计将报送教育部,亦作为2020年业绩申报的重要依据。 

 

*请各位老师填写2019年社科成果统计填报表,并请于12月24日中午12点前发送到邮箱hswxy2018@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社科统计。同时请在12月26日前按照社科处要求,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常用应用”中“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完成网上填报

 


2019年社科成果统计填报表(通用版).xlsx


2019年社科成果统计填报表(创作类).xlsx


科研创新服务平台V8.2用户手册--科研人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