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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公费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项目与联合培养项目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9 08:53:21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文学院公费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项目与联合培养项目招生公告

  

  2020年我院(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除招生简章上公布的招生名额(为便于表述,以下将简章公布的名额称为“普通培养类“)之外,新增公费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项目招生指标30名,联合培养招生指标8名。为顺利完成复试录取工作,现就上述两个项目的相关事项及招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供广大考生参考。

公费定向培养项目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的相关政策介绍请查阅《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20]2号)(附件1)。录取为公费定向培养项目的学生,在读期间的课程、毕业证、学位证等与全日制普通培养类学生完全一致,各项待遇按省教育厅等《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20]2号)(附件1)文件执行。

2020年我院公费定向项目的定向区域及名额分布如下:

地级市

县(市区)

名额

惠州市

博罗县

4

梅州市

兴宁市

1

大埔县

3

丰顺县

1

汕尾市

海丰县

2

陆丰县

4

陆河县

4

清远市

英德市

4

阳山县

2

潮州市

潮安区

1

揭阳市

揭西县

4

 

    二、公费定向培养项目招生工作安排

    (一)报名资格

考生须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且进入我院(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复试名单。入围考生可自愿选择报名该项目。如第一轮复试未招满,我院将安排补录,届时未进入第一轮复试的考生可参照 “(四)补录”报名。

    (二)报名流程

报名条件:已进入我院(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复试名单的考生。

报名方法:

1.请下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项目报名表》(附件2)和《培养方式及定向公费项目就业地区与联合培养单位意向登记表》(附件5),填写各项,在报名表页及第2页个人声明和意向登记表的签名处使用电子签名(建议手机下载安装“好签”APP),文档名改为“姓名+报名表”,如“张三报名表”。

2.请下载《公费定向培养项目协议书》(附件3),在首页填写乙方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已满18周岁,监护人栏目可不填。在最后一页的乙方处进行电子签名(手印待入学后再补),文档名改为“姓名+协议书”如“张三协议书”。

3.以上三份资料需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008yz01@scnu.edu.cn,报名截止至5月15日24:00(以电子邮件成功寄达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

(三)录取流程

公费定向培养项目招生指标不占用普通培养类的招生名额,不影响普通培养类的录取,报名参加此项目的考生需复试成绩及格方可进入录取流程,录取规则请查看《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项目报名表》(附件2)备注部分。

(四)补录

第一轮复试后,如该项目名额未招满,我院将于第一轮复试后在学院网站发布缺额信息及报名通知,请广大考生留意。补录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初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且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

2.未入围第一轮复试(已经参加过第一轮复试的考生,补录时不再接受报名)。

 

联合培养项目

  一、项目简介

    联合培养项目在读期间的课程、毕业证、学位证等与普通培养类学生完全一致,学费也与普通培养类一样,录取为联合培养的学生将由我院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同完成该生的培养过程,实行双导师制,分别在两个培养单位执行不同的培养过程(一般是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申请阶段在我院完成,实习实践阶段在联合培养单位完成)。

    2020年我院联合培养合作学校和具体名额:

   联合培养合作学校名称

名额

岭南师院

2

嘉应学院

3

惠州学院

3

 

    二、联合培养项目招生工作安排

  (一)报名资格

    考生须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且进入我院(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复试名单。入围考生可自愿选择报名该项目。如第一轮复试未招满,我院将安排补录,届时未进入第一轮复试的考生可参照 “(四)补录”报名。

  (二)报名流程

    报名条件:已进入我院(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复试名单的考生。

    报名方法:

    1.请下载《联合培养项目报名表》(附件4)和《培养方式及定向公费项目就业地区与联合培养单位意向登记表》(附件5)填写各项,在报名表页和登记表的签名处使用电子签名(建议手机下载安装“好签”APP),文档名改为“姓名报名表”,如“张三报名表”。

    2.以上两份资料需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008yz01@scnu.edu.cn,报名截止至5月15日24:00(以电子邮件成功寄达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

   (三)录取流程

    联合培养项目招生指标不占用普通培养类的招生名额,不影响普通培养类学生的录取,报名参加此项目的考生需复试成绩及格方可进入录取流程,录取规则请查看《联合培养项目报名表》(附件4)备注部分。

    (四)补录

    第一轮复试后,如该项目名额未招满,我院将于第一轮复试结果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发布缺额信息及报名通知,请广大考生留意。补录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初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且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

2.未入围第一轮复试(已经参加过第一轮复试的考生,补录时不再接受报名)。

 

 

 

                            文学院

                          2020年5月9日


文件下载:附件2: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项目报名表.docx


文件下载:附件4:联合培养项目报名表.docx


文件下载:附件5:培养方式及定向公费项目就业地区与联合培养单位意向登记表.docx


文件下载:附件3:公费定向培养项目协议书.pdf


文件下载:附件1:省教育厅等《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20]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