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0-09-30 09:10:04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序号

专业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推免生人数

学制

备注

1

学术型

010106

美学

3

3年制


2

学术型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7

2年制

只招本校推免生

3

学术型

050101

文艺学

4

3年制


4

学术型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4

3年制


5

学术型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6

3年制


6

学术型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3

3年制


7

学术型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8

3年制


8

学术型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8

3年制


9

学术型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3

3年制


10

专业学位

045103

(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

15

2年制


11

专业学位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8

2年制


12

专业学位

055300

出版

6

2年制


参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和《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申请和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学生填报专业志愿,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可“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之前(预计10月12日左右请使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yzsys.scnu.edu.cn/#)进行意向填报,但最终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学生回复。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学生复试。

(1)复试时间:2020年10月15日-18日(具体专业的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方式:网络远程考核(复试前会进行设备测试,具体测试时间电话通知,复试操作指南请参阅《2020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操作手册》https://yz.scnu.edu.cn/a/20200509/393.html。)

3复试内容: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比例为外语水平测试(20%)、专业素养考核(50%)、综合素质考核30%)。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的学生需向学院发送以下材料到指定邮箱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线上复试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4)《诚信复试承诺书》(亲笔签名后扫描发送)

https://yz.scnu.edu.cn/a/20200508/390.html

(5)近三个月的体检表。可在招生考试处网站(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上述(1)-(4)项为复试前必须提供的材料。(5)体检表可于10月22日前邮寄至我院,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大学城外环西路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文一栋305办公室,何老师,020-39310283,邮编:510006

考生资格审查的电子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的方式完成,提交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只允许报送一个文件夹,RAR或ZIP格式压缩,不接收超大附件,请以“报考专业-考生姓名-电话”的方式命名(如:“文艺学-张三-电话”),内含电子材料请以“序号-材料名称”命名(如:“1-身份证、2-学习成绩单”)2020年10月14日17:00前发送到008yz01@scnu.edu.cn(以邮件成功寄达时间为准)

所有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复试资格并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备案。我院暂不接收未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的考生提交的任何书面材料。

6.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学院初定拟接收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同时,学院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招生考试处或学院网页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7.学院将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8.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四、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以学校最新管理办法为准。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100%(非全日制或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4.社会资助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五、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1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招生咨询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0)85213863

   真:(020)85213484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kc.scnu.edu.cn

招生监督办公室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5.学院咨询电话与相关网址

咨询电话:(020)39310283

文学院网址: http://wxy.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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