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27日进行,届时近8000名考生在我校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参加考试。根据学校招生考试处的要求,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拔35名在岗人员担任此次考试的监考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重要形式,是各学科选拔优秀生源的关键环节,请老师们积极参与监考工作,确保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2.监考员必须是我院在岗教职工(有学校工资号),且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原则上不接受退休、校外人员和学生报名。
3.监考员必须保守秘密,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身体健康,服从管理,按时参加工作,不得无故中途退出。如后期确实有事不能参加,需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跟学院联络人请假,由学院递补监考员,统一报送招生考试处。
二、工作时间
1.岗前培训:12月25日下午(星期五)
2.监考时间:12月26日(星期六)、12月27日(星期日)
三、工作地点
大学城校区
四、报名办法
1.请有意参与监考的老师,按照要求填写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推荐登记表》(附件)发送到联系邮箱(877680176@qq.com)。【联络人信息先空着】
2.根据学校的监考员配额要求,我院要完成35名监考员的报送,如符合资格报名者超过了35名,学院将按照邮件收到时间的先后向学校推荐监考员,请有意参与监考的老师及时报名。
3. 报名截止时间是:12月7日中午12:00。
五、注意事项
1.监考人员的健康码应为绿码,考前14天内无疫区集中地旅居史、无疫区集中地人员或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
2.为避免重复安排,请勿多处报名,只能在一个联系人处报名参加监考。
3.不得冒名顶替以及使用他人工资号报名参加监考工作,一经发现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4.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监考人员名单。
5.招生考试处根据考务工作需要,确定每位监考员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以下达的《监考员监考通知书》为准,同时将名单反馈各推荐单位联络人。
6.部分监考员监考时间不足2天,监考员须服从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违者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春华 39390283
文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文件下载:附件: 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员推荐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