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文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2 15:52:13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文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我院将启动2021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组织。同一人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申报。

1.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遴选: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条例》(华师〔2014〕39号)执行,本次遴选的科研成果与其他业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2.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遴选:根据各专业学位指导教师遴选条例执行;校外的同时按照《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华师〔2015〕17号)执行。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的选聘,依据我院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和各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规划以及实际需求进行。教育硕士校外兼职导师原则上由个人自主申请,出版硕士校外兼职导师原则上由专业指导组推荐申请。

4.硕士生导师遴选原则上面向我院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才。

5.外校硕士生导师调入我院后,其导师资格须重新确认。申请人员需提交《华南师范大学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和在外校被聘为硕士生导师的完备文件和证明,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二、2021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1.本人填报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何春华老师负责审核硕士生导师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议。

4.通过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在学院公示7天。

5.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3日前将审议通过的硕士生导师名单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三、文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具体安排

请有意申请参加研究生导师遴选的各位老师(包括校外教育硕士与出版硕士兼职导师申请者)及时上网查阅相关通知,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按学校关于材料报送的相关要求将申报材料交到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何春华老师处。

1.请申请者查阅校学位办发出的《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此通知可在下述网页链接中查阅:

①研究生教育 -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http://wxy.scnu.edu.cn/tongzhigonggao/yanjiushengjiaoyutz/

②研究生院 

http://yjsy.scnu.edu.cn/

2.专业型硕士生导师与校外兼职导师的相关遴选条例可在下述网页链接中查阅:

http://yjsy.scnu.edu.cn/xuekedaoshi/zhidaojiaoshi/daoshizuoxuan/

3.学术型硕士生导师遴选的相关文件可在下述网页链接中查阅:

https://sso.scnu.edu.cn/AccountService/article/a_xxgw_89432_0.html

4. 硕士生导师遴选相关表格可在下述网页链接中查阅并下载:

http://yjsy.scnu.edu.cn/a/20201009/4803.html

5.请申请者向学院提交申请表格的同时,提供表格中所述内容的所有佐证材料的PDF电子版(包括表格中提交的所有科研成果、职称证明、身份证,申请校外兼职导师的申请者还须提交工作单位证明)。

5.申请材料中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等佐证材料的核查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何春华老师负责。

6.申请者有任何疑问可联系何春华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10283

联系邮箱:877680176@qq.com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