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文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硕博连读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3 13:27: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文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硕博连读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现将我院2025年研究生硕博连读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博连读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制定与公布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华师〔2025〕124 号,附件1),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博连读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实施细则经学院通过后,于2025年10月23日提交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科核准备案。现向我院研究生公布并开展硕博连读遴选工作。

二、初审、上报推荐名单

请有意申报硕博连读的研究生,按照我院公布的硕博连读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对照申请条件,确认条件符合者,请填好《华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2,请勿加页,双面打印,完成至博士指导教师意见签署),附上相关科研证明材料(论文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有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并且装订成册),于 10月27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文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文1栋305室)何老师处(联系电话:020-39310283),经学院审查合格者方可报送学校审核,通过学校审核后方可参加硕博连读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形式与内容

按照我院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具体执行。各项考核内容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拟录取学生。总成绩(满分100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专业英语考核成绩*3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30%+综合测评成绩*40%

我院按要求向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科报送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并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转交至研究生招生科。

另,所有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指定报名日期截止前按研究生招生科要求履行报名手续。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

附件:

1.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博连读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3. 华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5年10月23


文件下载: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博连读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


文件下载:附件3:2025年华南师范大学 “硕博连读”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