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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论》刊发我院段吉方教授文章

发布时间:2022-04-13 13:12:36    来源:《文学评论》刊发我院段吉方教授文章

115日,文学评论刊发段吉方教授的文章《当代西方“形式意识形态”美学研究的阐释路径与价值》。

“形式意识形态”研究是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中的重要内容,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现代审美理论之间复杂交融的理论联系,展现出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的发展、进步与更新。本文从“形式意识形态”的思想内涵出发,以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赫伯特·马尔库塞、特里·伊格尔顿等为典型个案,从理论上阐明20世纪60年代以来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关于“形式意识形态”的三种阐释路径,进而探析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形式意识形态”上的阐释价值。

“形式意识形态”的概念伴随着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而出现,并引起广泛讨论。“形式意识形态”的内涵非常复杂,研究范围较为广泛,众多西方学者都曾从美学角度对其进行理论阐释,虽然他们角度不一,但都把审美形式与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作为解释和分析当代美学和艺术批评问题的理论视角,从而使“形式意识形态”成为把握当代文学和艺术批评实践的重要理论形式。因此,“形式意识形态”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关于形式与意识形态关系属性的研究范畴,是审美形式的意识形态表达机制及其审美表现的探究,其基本的理论内涵在于文学、艺术的意识形态表征形式及其功能。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中有关“形式意识形态”的理论观念众多,除了从上述层面概括“形式意识形态”的内涵之外,仍需进行以下辨析。

首先,“形式意识形态”不等同于“形式的意识形态”或“形式+意识形态”。在西方美学史上,形式是较早地被提出来的美学概念。“毕达哥拉斯学派”提出的“美在和谐”的思想就蕴含着关于审美形式的理论判断。柏拉图的“理式论”、亚里士多德强调的“形式因”,都把形式与哲学、美学问题的探究紧密联系起来,成为形式美学研究重要的思想来源。意识形态的概念出现得较晚,但对文学研究的影响十分复杂。意识形态包含了从社会现实到人的行动取向等一系列复杂问题,同时又是社会个体赖以维系其与社会结构之关系不可缺少的媒介,因而,意识形态与文学的关系是复杂的,它包含了社会文化逻辑、经济运行机制和文化运作体制等对文学的综合影响因素。相比之下,“形式意识形态”的概念内涵更具整体性,它展现的是作为一种艺术表现手段与方式的审美形式问题与一定社会生产实践的关联。如卢卡契、葛兰西突出的正是“形式意识形态”在社会、文化与审美属性上兼具的特征,这也是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在“形式意识形态”研究中所强化的内容。

其次,“形式意识形态”区别于“社会意识形式”。马克思在1845年至1846年出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经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提出了意识形态理论;在 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又从意识形态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出发,提出了“社会意识形式”的概念。马克思从社会存在角度阐释了作为一种观念形式的意识形态的产生过程,为后来学者阐释“形式意识形态”问题奠定了重要的哲学基础。马克思提出的“社会意识形式”的概念,包含了广泛的理论内容,整个上层建筑所涵盖的社会、文化与精神层次的内容都蕴含在“社会意识形式”之中。虽然“形式意识形态”与“社会意识形式”所讨论的内容和关注的问题都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范围内,但理论重心不同。“形式意识形态”无疑更偏重“形式”的审美表现问题,强调审美形式在意识形态层面上的“中介”与“积淀”特性。

最后,“形式意识形态”的提出并非仅仅表示形式与意识形态关系研究上的修辞和语序的变化,而是具有概念、范畴上的特殊所指,它代表了一种美学理论研究的学理方向的变化,反映了现代美学视野中美学与当代社会、文化相联系的角度与方式。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通过“形式意识形态”研究把形式与社会历史文化语境结合起来,提出了一种新的美学原则,促进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传统的转变,部分扭转了传统马克思主义美学与现代美学理论中的某些弊病,如把“上层建筑”“意识形态”这些概念生硬地应用到美学与批评之中;同时也避免了“形式至上”等某些不恰当的美学倾向,使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找到了切入美学问题研究的理论模式,体现了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与文化批判理论发展中多重理论资源的融汇与合流。

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关“形式意识形态”的研究更加集中,理论观念有所拓展,特别是以詹姆逊、马尔库塞和伊格尔顿为主,形成了较为鲜明的三种理论阐释路径。

第一种理论路径是詹姆逊提出的“辩证批评”的阐释路径。“辩证批评”是一种“批评的批评”,是其在关于卢卡契、本雅明、阿多诺等人的批评阐释中展现出来的“形式意识形态”研究观念,强调的是音乐风格、叙事类型、戏剧形式等审美形式的历史转喻功能,并将之视为广泛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运动的一部分。在他看来,这种运动源于审美形式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内部导致的历史转换,如阿多诺的音乐社会学研究、本雅明的歌德小说研究、卢卡契的论述类型学研究等,都蕴含了深广的审美形式研究的意蕴,体现了审美形式的价值,但也包含了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学”模式的哲学“转换”,从而展现出审美形式的历史转喻特征。

第二种理论路径是以马尔库塞为代表的“否定性美学”的阐释路径。这一理论研究审美形式的批判性与对抗性。当然,他并非单纯强调艺术与现实“作对”,而是强调借助审美形式,特别是审美形式的否定性和批判性功能,激发艺术对现实的超越性。同时,他强调形式的“否定性”还在于其“理性转换”功能。马尔库塞据此把审美形式看作艺术对社会的“革命性”重建的确证,他强化了艺术形式的意识形态功能,也强化了“形式意识形态”的美学价值,这种美学价值就在于反抗资本主义社会对人的感性的压抑,在于为克服资本主义社会的“单向度”提供感性援手。与詹姆逊相比,马尔库塞的“形式意识形态”研究更注重其“否定性美学”的批判功能,艺术的批判性价值也在“形式意识形态”研究中得到了强化。

第三种理论路径是以伊格尔顿为代表的“审美意识形态批评”的阐释路径。这是一种从文学批评角度出发的阐释路径。伊格尔顿在其早期的文学批评理论著作《批评与意识形态》中,将“审美意识形态”视为一般意识形态中特殊的审美地带,强调“审美意识形态”在连接伦理、宗教等人类社会文化生活其他领域时所展现出的唯物主义批评功能。他把这一批评过程定位在探索一种所谓的“文本科学”,“文本科学”既是对作为整个社会生产一部分的文学生产的独特运行方式的探究,又是对形式融入社会意识形态的具体过程的分析。在《文学理论:导论》《审美意识形态》等作品中,伊格尔顿强调意识形态在文学作品内部的“刻写”和“重写”特性,这种“刻写”和“重写”可以在作品的审美形式上展现其美学意蕴。以这种方式,他突出了“形式意识形态”的物质性和生产性,同时又看重文学和艺术区别于物质生产现实的审美表现形式,其目的是从审美意识形态批评的角度分析文本生产的结构机制及其复杂的历史表述形式。

“形式意识形态”研究强化了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理论特性及其范式特征,激活了马克思主义美学与文化批判理论的阐释能力与理论活力,代表了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批判理论面对现实文化经验问题的理论沉思和价值转换。“形式意识形态”阐释的美学价值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其一,“形式意识形态”体现了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在形式问题研究上新的美学视野,深化和发展了现代美学理论中的形式美学思想。当代西方“形式意识形态”美学研究充分吸收了黑格尔、马克思以来的形式美学观念,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立场上对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的新的阐发。他们既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保持一种反思性的距离,同时也不赞成现代美学理论的审美形式自律论,创新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美学中的形式美学思想,在社会历史和审美形式的理论联系中做出了重要的理论探索,开创了形式美学研究的新的理论范式。

其二,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形式意识形态”研究在具体美学理论观点上,强化了形式美学研究的意义与价值,在美学理论上展现了一种“新的形式美学”建立的可能性。在《美学理论》中,阿多诺重视形式研究所展现出的审美张力,同时倡导在形式研究中要超越审美自律的观念,提出走向一种“新的形式美学”。在其启发下,詹姆逊认为,文学艺术和美学研究的社会内容意识形态和形式之间事实上是以“化学”的方式相互作用的,在美学研究中这是一种相互关系的事实,不是传统美学中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理论所能概括的。马尔库塞进一步将形式研究的价值上升到资产阶级文化批判的层面,认为在形式中,艺术具备了批判资产阶级的否定性、超越性功能,这一理论无疑使“形式意识形态”研究在当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文化语境中展现出了更加积极的影响,从而代表了一种新型的形式观。

其三,“形式意识形态”研究在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上有所增益,在学理层面上的重要突破值得重视。“形式意识形态”展现了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关于审美与社会的新的阐释方式,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美学在文学与批评上的阐释力量。这种阐释力量不同于西方的阐释学理论,因而不是一种阐释学的理论形态,而是一种美学上的理论阐释观念。其第一个层面的学理价值就是使马克思主义与形式美学的“化学”式的理论融合成为可能,从而使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在面对意识形态与审美话语的复杂关系问题时有了新的阐释空间和路径。第二个层面的价值在于,“形式意识形态”研究体现了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超越传统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理论模式的努力和成果。第三个层面的价值在于,通过“形式意识形态”研究,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体现了一种“复数”的美学功能,即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重视形式问题,重视意识形态研究,但它不单是为了突出这二者之间哪一方面的价值,而是在“形式意识形态”的整体研究中展现出批判美学的理论发展与成效。在这个层面上,当代西方“形式意识形态”美学研究已经由一种审美问题的思考上升为批判美学的理论建构,当代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中审美与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在这种理论建构中得到深刻触及和发展,当然,“形式意识形态”研究也需要在这种理论建构中更进一步走向深入。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马克思主义经典文艺思想中国化当代化研究”(项目批准号17ZDA26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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