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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明俊:体系性与思辨性(五)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5-21 23:20:56 阅读:  来源:

    

欧明俊,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古典文献学硕士点学科带头人、中国散文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古代散文、古代词学和学术史研究,著有《古代散文史论》《古代文体学思辨录》等,发表论文100余篇。


“散文的本质界说,追求一种审美理想,表达一种文化情怀。散文的定义,为是非真假判断;散文的本质界说,是高下优劣的价值判断。”

五、文体研究:体系性与思辨性


您是古代散文研究名家,我拜读过您的大著《古代散文史论》,您对古代散文概念、特征和价值皆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和评价,能概括一下您最得意的观点吗?


好的,不敢说得意,只能说是浅见。我认为,古人界说散文,多指散文的本质。有以内容为本位,载道本位或抒情本位,还有说理本位、叙事本位、“致治”本位等。有以技艺为本位,同重技艺,或神气本位,或趣味韵本位,或语言艺术本位,或自然本位,或意境本位,或法本位,或创新本位。散文有“形而上”与“形而下”之分,“形而上”者是散文之“道”,是本质、精神和灵魂;“形而下”者是散文之“艺”(技、术),是技术层面。以上是本体论,还有以作者本位、本原本位、功能本位界说散文本质的。散文的本质界说,追求一种审美理想,表达一种文化情怀。散文的定义,为是非真假判断;散文的本质界说,是高下优劣的价值判断。古代散文不仅是文学文体,还是超越文学的文化文体。古代学科分类的混沌状态下,仅将散文归类为文学之一体,是轻贱了古代散文。


古人眼中,骈文与散文(古文)通常是平行概念,不是统属关系,骈、散之争只是大散文内部的观念之争,现代不少学者将古文等同于散文,以散文涵盖骈文,即以散文为母概念,骈文为子概念,骈文归属于散文,是不合理的。


“文”与“道”的关系,“道”可属于“文”本身,不是外在于“文”,“文”“道”可以一体,不必“文”“道”分离。古今散文观念往往差异很大,甚至完全相反,将古代主流散文观念完全颠覆,把非主流当作主流,边缘视为中心,是不合理的。通行观念,散文只存在于“集部”中,“集部”之文等于散文,实际上,经、史、子中也有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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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来源于网络)


古代主流文学观念,文体的尊卑等级秩序是文(包括散文、骈文)第一;诗其次,为文之余;词,为诗之余;曲,为词之余;小说、戏曲更是等而下之的文体。散文的至尊地位是其他文体无法企及的。近代引入西方“纯文学”观念,重诗歌、小说、戏剧,轻散文,颠覆了古代文体的尊卑等级秩序,古今观念正相反。彻底颠覆以说理载道的古文为文学正宗的传统散文观念,合理程度究竟有多大?很有反思的必要。元、明、清正统文人观念中,小说、戏曲仍是诗、文之余,并不重视,元、明、清文学,散文仍是主流,是文学正宗,小说、戏曲是非主流、非正宗,现代学界视元、明、清小说、戏曲为时代文学主流、正宗,与古人观念完全相反。


传统主流散文观念,说理文是正宗文体,最受重视。文学不仅仅审美,还审智,认为古代散文只是纯审美、纯抒情,排斥“正宗”的说理文,显然是片面的。



我拜读过您的《古代文体学思辨录》,请您谈谈主要观点?


只能举其要者。个人浅见,古代文体学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指与古代文体有关的一切学问,狭义则指古代文体批评和理论,指文体研究及研究之再研究。文体演进规律,是逻辑性与非逻辑性的统一,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每一种文体皆有发展演变的自足系统,有内部自控机制,不断自我“调节”,自我“改造”,自然而然,呈逻辑性发展。但遇到“外力”,如时代政治、经济、文化等原因,文体也会改变发展方向。如词体,发展到北宋末周邦彦时已非常成熟,但遇到时代巨变,则发生变异,南渡词风慷慨悲壮,不是词体的逻辑发展,而是时代所激,是外力推动所致,如同河流改道。有时,依靠行政权力强行改造文体。推动文体演进,有内动力,还有外动力。


骈赋是赋,也是骈文,骈文与赋有“交集”部分,只有骈赋与骈文发生明显关系。骈赋与骈文是种属关系,骈赋是种概念或下位概念,骈文是属概念或上位概念,或者说,骈赋是子概念,骈文是母概念,骈赋是文体,骈文是文类,两者不是一个层面,不是并列概念。骈文可包括赋,即骈赋,只能说骈文包括骈赋,赋包括骈赋,不能说骈文包括赋,更不能说赋包括骈文,骈文与赋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原生态的歌诗就是音乐,歌诗是音乐的子概念,两者不是并列概念。歌诗的诗是完整的音乐作品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曲、诗一体化,作为歌曲的诗和作为衍生态的格律诗不是同一种的文体的“诗”,完全是性质不同的两种概念,后者是后人追认的,已远离文学史原生态。歌诗是流行歌曲,是文化时尚,脱离音乐后,成为纯粹的文学文体。后人将音乐体制追认为文学体制,把“歌诗”视作“诗歌”,以文学的标准衡量原本的音乐,评价随之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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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来源于网络)


一种文体的文学价值认定,可从观念价值和实际价值两方面来看。所谓观念价值,是指主观性较强的价值认定,是凭某种既定观念或主观好恶评定文学价值高低,与实际价值可能距离较大,甚至完全相反。实际价值,是指比较客观的价值认定,与作品客观实际基本相符,是一种理性的评判,观点得到较普遍的认可。比如汉赋,汉人观念并不特别重视,其观念价值并不高,但汉赋的实际价值绝对比时人的观念价值高,所以得到明代以来不少学者的肯定。汉赋的实际价值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历代学者皆有自己的理解,观念价值一直在变化。代表“一代之文学”的汉赋是历代特别是现当代人观念上的汉赋,而不完全是历史事实上的“汉赋”,更不完全是历史“当事人”汉代人观念上的“汉赋”。汉赋为“一代之文学”只是一种文学史观,观念上的汉赋与文学史本初状态的汉赋相差甚大。我们必须区分清楚后人的观点与汉人观点的差异,勿混为一谈。



您是词学研究名家,成果丰硕。您的《词学思辨录》《唐宋词史论》以及其他词学研究论文,特别是《词学思辨录》集中于词学理论的深度探讨及词学研究的反思,注重理论思辨。请您谈谈您最主要的观点?


谢谢!不敢说有什么理论深度,只能说有一点点个人浅见。比如我主张采用“词学体系”概念,而不用“词学研究体系”概念。传统词学体系的建构,是指从南宋初到清末这一历史时期,现代词学家称作“旧词学”,与“新词学”对举,我称作“传统词学”,与“现代词学”对举,这样命名,兼顾历史时间和文化含义,不带褒贬色彩,似更合适。传统词学,实际上是三种体系并存:一是以音乐为本位的体系,二是以创作为本位的体系,三是以批评、研究为本位的体系。三种体系并行发展,形成各自的承传统系。但有时三者又不是孤立的,会出现交叉融合。因此,又形成“变形”的三种体系:一是音乐、文学并重合论的体系,二是创作、研究并重合论的体系,三是作家作品、批评研究并重合论的体系。传统词学体系是多层面的,并不只有唯一的体系。以严格的科学理论体系的高要求,传统词学体系实际上只是“潜体系”,也就是说体系中许多要素已建构起来,但多处于零散的、片断的或混沌的状态,缺乏一种理论的统系。这一工作只有等待受到现代科学思维训练的学者归纳总结,词学体系才能由潜而显,才有真正科学意义上的词学体系。


反思宋词为“一代之文学”说,金、元以来,“唐诗宋词元曲”说一直流行,特别是经过焦循、王国维、胡适等学者的进一步阐发,文学“进化”,“一代有一代之文学”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直至今日,学界仍毫不怀疑地将宋词视为当然的唯一的“一代之文学”。这一命题,自有其合理性和历史进步性,首先应该承认并充分肯定。但从学理上看,此命题只能说是片面的深刻,局限性十分明显。以词为宋代“一代之文学”,只有限定在韵文系统内,词体本身纵向比较,才最具合理性。王国维、胡适以从西方引进的纯文学观念改造宋词说,胡适更误读为宋词胜过同时代其他文体。词体由边缘文体上升为中心文体,名正言顺地成为宋代文学代表。但过分颠覆传统,遮蔽了文学史部分真相。


 “元批评”和“自批评”,是我对词学的学术“命名”。何为“元批评”?“元”指首次、原生、原创,“元批评”,是首次开创性的批评,享有发明“专利”。应充分研究“元批评”,弄清文学批评史真相,肯定“发明”者之功,给予合理的历史定位。“元批评”应是古代文论研究中的重要议题,可惜未引起学界重视。词学史上的“元批评”,是指首次开创性的批评,后代承继“元批评”的称作“衍生批评”,衍生批评对“元批评”的解读因时因人而异,有正解,有曲解,有积极或消极的“误读”。学界常犯的错误是轻视甚至忽视“元批评”,而拔高“衍生批评”的价值,剥夺“元批评”作者的专利,将发明者的功绩全归于后来集大成者身上,这是对发明者的不尊重。“元批评”对词学观念、词史演进、词学发展的影响是深远巨大的。“元批评”属“源”,属“祖”,影响及价值虽有大小之分、积极消极之别,但因属原创,皆应予充分的尊重、体认和价值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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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批评”是对自己和己作的批评,与“专业评论家”以他人作品为对象的“他批评”以及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相互或交互批评的“互批评”,构成三维关系。学界长期以来通行的基本上是单维度的批评,即重视“他批评”,轻视甚至忽视“自批评”和“互批评”。“自批评”应是整个古代文论研究的重要议题,极有学术价值,可开拓古代文论研究的新领域,完善体系。视角更新,必然带来学术创新。清代是词学史的集大成时代,“自批评”是清代词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惜长期以来基本上被学界忽视。清代词学“自批评”有“自赞式”“自谦式”“反省式”等多种形式。“自批评”多是首次开创性的“元批评”,是词学命名,享有发明专利。不少“自批评”本真可信,可见清代词史及词学史原生态,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和地位。对历史当事人词人的“夫子自道”,应充分“体认”,给予起码的尊重。“自批评”缺席的词学史,是残缺、片面的词学史,有必要作学理上的深刻反思。


“词中杜甫”的价值和地位多是层累造就的,对其身份确认多不是基于事实的客观陈述,而是基于目的性的主观价值评判,有片面的深刻,但往往远离词史实际。


文学史上的“追认”,是指对过去的文学家、文学作品以及一切与文学有关的名义、声誉、价值、地位的提升和重新评定,是一种文化“命名”。词学家通过层累、系统追认,不断地改写词史。从一定程度上说,一部宋词史,即是一部追认的词史,每一次追认,都是一次新的盖棺定论,都是宋词史的重写。追认越多,意蕴越丰富,价值越大,同时越远离文学史的原生态。


采访:叶栩如

整理:卓群苑  叶少婷

校稿:艾青  黄敏灵

责编:秦若丽

排版:王冰慧

指导老师:马茂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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